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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确保个人权益,把钱贷放出去不致平白损失,债权人宜注意下列几件事项: (一)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,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。但是,为了杜绝事后纷争,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,以免口说无凭,徒增困扰。 (二)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,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: 1.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。 2.借款的全额与币别。如:“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”。 3.借款的期限。如:以“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\个月”或“借款期限自公元\年\月\日起至\年\月\日止”等字句来表示 4.利息的约定。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。如:“年利率10%”“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”。 5.违约金的约定。如:“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,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。” 6.立据日期。 7.借款人的亲自签名。
因为,首先,任何人都有作为企业家的潜质,即使是一个非常穷的人,也同样拥有作为企业家的基本潜质,所以作为企业家或者资本家,他们无权比穷人更优惠,例如税收政策,土地政策等等。这样对社会上的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,由于马太定律的存在,这会导致穷人更穷,富人更富,两极差距逐渐拉大,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;其次,社会价值化应该取代现有的利润化。应该建立社会价值的取向,使得企业不仅仅局限于贪婪地为股东获利.在这种理论基础上,尤努斯成立了格莱珉银行,提倡贷款应成为一种人权,要建立一个普惠式的金融服务体系。由于资源天然地倾向资本,富人可以利滚利,而穷人没有笔钱,就很难摆脱贫穷。格莱珉提供这笔钱,并且相信个人的创造力和潜力,而不需要穷人提供任何担保。他构建体系,让穷人结成五人小组进行贷款,利用一层层的信任——邻里亲朋的信任、格莱珉对穷人的信任——提高还贷率。1979年6月,在孟加拉中央银行的指导下,每一家国有银行都应提供三家分行启动格莱珉银行项目。
小额贷款的具体步骤: 1. 由借款者向开办小额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。在申请时,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、住址证明、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,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; 2. 银行收到贷款者的申请后,对贷款者进行审核; 3. 通过银行的审核、审批通过后,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; 4. 银行放款,贷款者成功拿到贷款。 以上4步是银行小额贷款的一般流程,不同银行的小额贷款规定可能会略有不同,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可能也不尽相同,有些银行为了规避贷款风险都会要求贷款者满足一定的条件,如年龄条件、收入水平、以及还贷能力等等
小额贷款是一种面向传统商业银行不能覆盖客户的贷款创新,主要解决一些小额、分散、短期、无抵押、无担保的资金需求,是运用金融手段脱贫致富的有效工具,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持。